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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职工使用校园卡或银行卡交纳采暖费的通知

作者:后勤处(后勤集团) 发布时间:2019-10-24 09:45:14 浏览:

经研究决定,今冬明春采暖季开始前,在职教职工可以使用校园卡或银行卡(两种方式请任选一种并一次性交清)交纳雁塔校区住宅采暖费。请大家于10月28日(下周一)至10月31日(下周四)期间,持本人校园卡或银行卡到雁塔校区后勤服务大厅(1号实验楼西侧马路对面)一次性交纳整个采暖季(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,共计4个月)采暖费。上述时间内没有交纳的,学校将按照以往方式收取采暖费。

离退休职工、家属等其他住户交纳采暖费的时间将另行通知,敬请关注。

特此通知。

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

2019年10月23日